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就进一步做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工作,就宣传引导、质量安全保障等予以明确。
三部门指出,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在全国中小学校实施的,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宗旨的营养改善专项计划,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国民营养计划的重要举措,对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健康发育、提高身体素质具有长远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推进中小学生营养健康工作的责任感。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学生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科学饮奶习惯,将科学饮奶关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板报、手抄报、营养健康讲座等宣传内容及活动,进一步引导学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树立科学的饮奶观念。
学生饮奶,安全必须放在首位。三部门明确,在辽宁省实施推广学生饮用奶的企业应为经奶业协会认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所推广的产品包装应印制有学生饮用奶标识,为确保质量安全,学生饮用奶推广要严格准入机制,优先选用优质、美誉度高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以各种名目进入学校。不得在校内设置自动售奶机,鼓励学生家长通过APP或小程序自愿订购交费,学生饮用奶在学校储藏、保管、分发中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要切实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学生饮用奶追溯制度和安全防范、事故处理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
此外,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生鲜乳质量的检测力度,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环保化养殖基地。强化质量管理,加大对生鲜乳质量的检测监控力度,提升原料奶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加强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管,消除产业链各环节监管漏洞,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各级发改部门要积极协调推动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