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控股股东因债务违约被东方证券起诉,后者索赔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合计逾4.8亿元。
据公告,麦趣尔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被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起诉,将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上海金融法院定于2022年12月13日下午13时45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告,东方证券诉讼请求共有九项。
一是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向东方证券偿还融资本金3.03亿元。
二是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向东方证券偿还自三笔交易违约起始日起至债权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延期利息,扣除已经支付的3689.58万元,暂计至2022年8月1日,金额为4681.42万元。
三是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向东方证券偿还自三笔交易违约起始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本金违约金,暂计至2022年8月1日,金额为1.31亿元。
四是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向东方证券偿还利息违约金31411.36元。
五是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承担东方证券因实现债权而支出律师费30万元。
六是请求判令东方证券有权对麦趣尔集团质押给东方证券的共计2967.02万股“麦趣尔”股票及其孳息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至第五项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
七是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以其名下坐落于昌吉市66区3丘19栋1层等不动产为上述第一至五项给付义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在麦趣尔集团不能履行上述第一至五项给付义务时,东方证券有权对上述抵押物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并在担保范围内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八是请求判令新疆恒佳房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昌吉市三工路73号小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上述第一至五项给付义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在麦趣尔集团不能履行上述第一至五项给付义务时,东方证券有权对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并在担保范围内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九是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上述二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
麦趣尔称,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涉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经向控股股东了解核实,控股股东麦趣尔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168.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1.17%,其中控股股东麦趣尔集团所持有的5926.2万股已全部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本次诉讼所涉及股份为2967.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4%。
麦趣尔表示,本次诉讼为麦趣尔集团债务违约所致,控股股东正筹措资金并与各方协调,力争尽快解除诉讼风险。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案件进展对案涉股份的具体影响,本次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踪控股股东涉诉事项及司法冻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麦趣尔同时表示,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各方无法达成和解方案或控股股东在本次诉讼中被法院判决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处置。基于上述所涉股权的拍卖或变卖去向仍具有不确定性,麦趣尔集团将可能丧失该部分股权,导致其持有的麦趣尔股份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另据麦趣尔2022年半年报显示,上述第八项诉讼请求涉及的新疆恒佳房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麦趣尔集团控股公司。
(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