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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牦牛等特色乳粉将有新国标

来源:乳业时报 浏览次数:1933次 字号【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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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关于征求乳粉等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中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显示,主要包括乳粉、浓缩乳制品、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等六项内容。

        据了解,涉及的6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件规定起草,现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相关单位可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乳粉征求意见稿主要技术内容解读
        知食君注意到,在乳粉的征求意见稿中,主要规定乳粉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还对乳粉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产品包装等各方面作出修改。
        相较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20),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牦牛乳粉、调制牦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马乳粉等特色奶畜乳的技术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其中修改术语和定义是为了与正在修改的生乳标准衔接,同时考虑国内的不同畜种乳粉的生产经营情况,将定义中的生牛羊乳改为生乳,增加特色奶畜乳来源。
        同时为防止产品的掺假,在乳粉及调制乳粉的定义中“生乳”前增加“单一品种的”的限定。乳粉则修改为:以单一品种的生乳为原料,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和(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的其他原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粉状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针对理化指标的修改中,征求意见稿增加牦牛乳粉、调制牦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和调制马乳粉的理化指标要求;并将蛋白质、脂肪、水分的单位由“%”调整为“g/100g”,同时更新了脂肪、复原乳酸度的检测方法。
        在微生物限量的修改中,将原标准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修订为“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扩大微生物限量要求到牦牛乳粉、调制牦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调制马乳粉产品;菌落总数注释部分增加“如添加活菌,产品中活菌数应≥106CFU/g”的要求。
        另外,为了便于乳粉的监管、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明确乳粉的真实属性,该标准还增加乳粉标识的要求。具体内容为:(1)产品包装上标明乳粉和调制乳粉;(2)牛乳粉可标识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来源的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如“羊乳粉”或“羊奶粉”等描述。

新标准将进一步规范骆驼等特色奶
        实际上,在现在的乳制品市场,虽然牛奶的发展最为成熟,但近几年,“特色奶”也悄然盛行。发展到现在,市面上以牦牛、骆驼、马、驴等动物为原料的乳制品遍地开花。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我国,由于产量没有形成规模,骆驼、牦牛等牲畜的产奶量没有牛奶高,也因为产量小,为了赚回成本,市面在售的动物奶粉中,配料表编著纯驼奶粉、纯牦牛粉的产品寥寥无几,大多是调制粉。市面上以次充好,或者大比例掺入牛奶粉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我国特色奶主要生产地已陆续出台相关的标准。在此次修改意见稿中也可以见到,除牛奶粉和羊奶粉外,国家已经开始针对特色奶制定相关国家标准,产品评价制度将逐渐完善,市场发展将逐渐规范起来,品质良莠不齐的现象将进一步解决。
        不过有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特色奶粉还需理智谨慎,由骆驼奶、牦牛奶等制成的乳制品并不是婴幼儿可直接食用的食品,0-6个月内的宝宝应该吃母乳或以其他奶为基础做的配方奶粉,满6个月后开始添加辅食,也应该继续吃母乳或者配方奶粉,不建议吃其他奶制品。
来源:知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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