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4年 第4号
202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一) 企业对其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伪造有关资料骗取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除依法收缴其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外,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二)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